您的位置::时代农业网 >> 大果水翁

部分省份公布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哈密棘豆

时间:2022年09月17日

部分省份公布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青海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解读

为了让广大农牧民群众和农机管理部门进一步了解今后3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现就《青海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为构建现代高原特色农业和生态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供物质装备支撑,坚持质量兴农、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牧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提升农机作业质量;突出政策便民惠民原则,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应补尽补,鼓励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水平;优化制度设计,加强资金管理,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严惩失信违规行为,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

二、补贴资金管理

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化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定期调度和发布资金使用进度,强化区域内资金余缺动态调剂,避免出现资金大量结转。上年结转资金可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需要指出的是,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农机购置补贴为对农牧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属于约束性任务,实行专款专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增加资金投入,保证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三、青海省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全国2018-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2015-2017年补贴范围为基础进行了调整优化,重点增加了支持农业结构调整需求和绿色生态导向的品目,剔除了技术已明显落后的部分品目,并依据新的农业机械分类标准对机具分类和品目名称进行了规范,最终确定补贴范围为15大类42个小类137个品目。青海省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上述补贴范围中选取确定本省补贴机具品目,共15大类34个小类108个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应补尽补。确实因当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难以在当年兑付补贴的,应在下一个年度优先予以补贴。各地要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牧草生产加工、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各市(州)、县(区)应逐步将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需求量小的机具品目剔除出补贴范围。

四、补贴机具资质规定

《方案》明确,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一是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二是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三是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五、补贴对象有新变化

《方案》在保持补贴对象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在三方面做了进一步明确。一是针对基层反映直接从事农业生产认定依据不足、相关部门理解不一致等问题,删除“直接”的表述,将补贴对象明确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二是为便于基层全面准确地界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根据《农业法》相关表述,将其进一步细化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三是考虑到补贴对象跨地区承包经营的实际,明确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当地”既可以是购机者户籍所在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注册登记地,也可以是上述区域之外的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所在地,只要有合法证明即可。

六、政策监督管理

《方案》继续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绩效管理、严惩违规行为等,并细化和新增了若干要求。一是增强组织纪律性。强调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强调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重大事项须提交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决策。二是强化内部控制。要求全面建立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确保重大决策科学规范。三是规范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对补贴额1万元以上的机具,必须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做到见机、见人、见发票,并填写“青海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表”,确保购机补贴真实有效。四是加强违规查处制度建设。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省际间联动联查,推动形成违规农机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氛围。

七、进一步便民利民、提高服务水平

《方案》统一了补贴操作主要流程,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更高标准,要求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及时公开鉴定证书、鉴定结果和产品主要技术规格参数信息,方便农民选机购机。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购机者。明确要求补贴机具投档频次每年不少于两次,并及时公布,加快网上投档步伐,进一步便利企业自主投档。

八、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规范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权益和责任义务

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自愿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享有合法权益,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在补贴机具选购方面,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鼓励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资金往来全程留痕。在补贴资金申领方面,购机者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照。严禁以任何方式授权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在补贴机具使用方面,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九、省级累加补贴资金使用范围及补贴比例

对深松联合整地机、免耕播种机、45马力以上拖拉机、马铃薯种植收获机、起垄机、铺膜机、残膜回收机、饲料作物收获机械、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联合收获机可用省级资金累加补贴。其中对深松联合整地机、免耕播种机、饲料作物收获机械、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在中央资金补贴额的基础上,可用省级资金按不超过中央补贴额的90%进行累加补贴,其它机具按不超过中央补贴额50%进行累加补贴。各县(区)不得对补贴额进行调整,只能选择是否使用省级资金进行累加补贴,可根据本地实际从上述机具中确定累加补贴的机具。

十、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

青海省今年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具。省农牧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

十一、补贴资金兑付新增规定

《方案》中新增了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兑付补贴资金的规定。

02

湖北印发2018-2020购机补贴方案

近日,湖北省农业厅、财政厅联合印发《湖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了今后三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018年中央安排湖北购机补贴资金为7.092亿元,补贴机具种类为13大类31小类73个品目,在湖北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和地方垦区农场范围内实施。补贴政策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凸显进一步放权扩能,推动普惠共享,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产品补贴资质进一步拓宽,将开展新产品补贴试点。《方案》明确,补贴产品资质由原来单一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拓展为采信农机产品认证结果,即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同时,2018年湖北省将继续围绕农业绿色发展和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发展选择3个新产品品目开展补贴试点,并将启动植保无人飞机(即遥控飞行喷雾机)补贴试点。

二、机具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将实行全面敞开补贴。根据中央补贴范围,结合湖北省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2018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共73个品目,较上年度增加了6个。同时,要求该省各县(市、区)在省级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本地补贴机具品目,并对补贴范围内机具全部实行敞开补贴。要重点保证本地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对血防疫区“以机代牛”机具购置予以优先支持,并在县级购机补贴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三、补贴对象范围进一步明确,将增加优先补贴对象。一是删除了“直接”的表述,将补贴对象明确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二是根据《农业法》相关表述,将“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细化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三是明确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当地”原则指购机者户籍所在地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注册登记地,对于上述区域之外的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所在地,是否予以补贴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同时,将受上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或办理手续时间所限未享受补贴的购机者和农村贫困户,增列为优先补贴对象。

四、县级监管权力进一步强化,将提升便民服务水平。要求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县级农业(农机)、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同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重大事项须提交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同时,要求各地继续建设并完善“一站式”服务,加大购机补贴阳光政务网上申报系统推广使用力度,加强网上申报申请的核验、导入工作,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引导购机者通过系统手机端申报补贴,提高政策实施信息化水平。

五、补贴参与权责进一步规范,将细化补贴归档要求。《方案》明确,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在享有合法权益的同时,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严禁以任何方式授权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机具发票备注栏中不再要求注明中央补贴额。补贴机具纸质购机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县级农机部门购机补贴归档材料应包括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其他证明材料等。

重庆治疗白癜风多少钱

渭南男科排名

海口哪间医院看妇科病好

宁波治疗阴道炎医院

亳州哪家医院男科

友情链接